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也不净是砍柴去了。去年卖秋粮时才知道,原来卖柴能赚这么多钱。”沈青摸了摸鼻子,他们乡下的柴不要钱,他就从来没往那边想过。要不是知道的晚,加上在家时还要忙地里的活儿抽不出时间,都不能够才攒这么几百文。
听起来是个不错的生计在一个壮劳力做短杂工一个月才一两百文钱的当下,一担柴就能卖四十文,是很高的收入了。可苗氏还愁什么?苗兴怎么还直嘬牙花子呢?
只因做樵夫,虽然收入高,风险却也是极高的!要不村里人人都去卖柴火了,谁会放着钱不赚呢,乡下人都是很勤劳肯干的,最不惜的就是力气!
这首先就是不能砍村子附近的树,得往深山里去。因为村子附近的树都是属于整个村子的共同财产,家家盖房子、打家具,都是从这附近的林子里出。要是偶尔砍些柴自家烧火就罢了,你成日砍柴还要拿去卖钱,岂不是很快就要把村子附近的树砍光了?乡亲们心里也??*?? 会不平衡、不乐意:凭啥砍全村的树往你自家搂钱?
况且村子附近能有多少树,哪里架得住天天砍。
这往深山里去可就苦了,一来是路远,背着一担柴一百多斤走那么远的山路,就不是所有汉子都能做到的。再者,深山里常有野兽出没,别说遇上什么老虎、熊瞎子,就是遇上野猪恐怕也是有去无回。加上深山人迹罕至,要是崴了脚或者受点伤,就是呼救都没人能听见。
更别提遇上天气问题了。砍了一半遇上暴雨怎么办?遇上下雪下冰雹怎么办?躲都没地方躲!硬挨着着了风寒,吃药也是不少钱。所以他们村里人虽然人人上山,靠山吃山,却都只在自己村子附近的山上活动,从不往深山里去。
而伐木本身,也是一个危险的活计。老人们都说,那树年头长了,有些也生出灵性来,你要砍它,它就恨上你了,倒的时候便会朝着人砸过去。这要遇上了还能有命在?
所以如今沈青说要做樵夫赚钱,苗氏和苗兴能不发愁么?可想劝又不知道怎么劝:苗兴又不能养沈青母子,再对沈青找的营生指手画脚,那不是讨人嫌么?
而苗氏自己没有挣钱的本事,要靠着哥儿养,就更不知道该怎么劝了。
沈青倒是看出来了他们的为难,安慰道:“娘,舅舅,你们别担心,我心里有数呢。我从小就在山上打转,之前虽然没有砍柴,却也常去深山摘果子、掏鸟蛋,对山上熟的很。不然我也不能吃这么壮,指着家里给的那点汤水饿都要饿死了。”
这倒是实话。沈青虽然急着赚钱,可也不是那不知轻重的。他带着娘出来单过,要真在山上出了什么事儿,娘可怎么活?就冲这点,沈青也不能不惜命。 他们分出来是为了能活的更好,可不是为了死在外头。
他确实是从小就在山上打转,对山里熟得不能再熟。沈璋没了之后沈志高对他们母子态度大变,沈家其他人也换了副面孔,连沈壮沈小娟两个小辈都敢作践他们母子。干最苦的活儿,吃最差的饭,一碗米汤里面米粒十个手指头能数的过来,稀得和水没两样。沈青十一二岁的时候正是长身体,饿的受不了就往山上跑,找吃食。
一开始酸掉牙的野果,生的荠菜、水芹,但凡能入口的都往嘴里塞。村里有些婶子阿麽看着不落忍,也会给几根自家菜地结的黄瓜,山上摘的野果。后来在山上混久了,沈青就开始扩展食谱,寻摸着掏鸟蛋烤来吃沈青在村里悍名远扬,就是小时候村里几个小子想抢他留给苗氏的烤鸟蛋,被发了狠的沈青拿小臂粗的木棍追打了二里地。
从此但凡有小子想欺负他、抢他东西,沈青便不要命似的打回去。还是那句话,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沈青发起狠来两三个小子联手也打不过他,就这么传出了悍名,也是实实在在把那些小子打怕了。
可村子附近的东西就那么多,别家的小子来掏鸟蛋那是馋嘴,沈青却指着这个填饱肚子,哪里够吃,只能再往深山里去。
“这还要多谢谢刘老爹。”沈青看了一眼猎户夫郎。
对许致言来说,夏安年就是一个影子,一记陈年的伤疤,不疼,但是永远都在那儿,不会消失,不会遗失。 许致言不容许自己退缩,可是屡次遭受到夏安年的拒绝。所谓追妻之难,从来都是被女孩子追捧的许致言第一次体会到了。...
陈廉带着一个每日机缘刷新系统,来到一个已有倾覆之势的仙武王朝。身为千户所的卫兵,陈廉只想捧好公粮,顺便依靠刷机缘捞点福利。没想到刷着刷着,竟一步一步成为了朝堂柱石,欲挽狂澜于既倒!陈廉:“可……没记错的话,我一开始不是反贼么?”......
楚年穿成了猎户家的哥儿,被后娘做主,替弟弟嫁给了病秧子冲喜。 江自流一步咳血,两步晕倒,家中双亲心疼药钱,早挖好了坟等着埋人。 村里人都在议论,这倒霉孩子,说是冲喜,其实就是被卖过去守寡做苦力,以后的处境可艰难咯。 谁知楚年采灵芝打野味,竟然把快死的夫君给救活了。 为了跟漂亮夫君过好日子,楚年调制网红胭脂、组建话剧班子、鼓捣出各种古人没见过的新鲜玩意儿,成了最受欢迎的富商。 还把江自流送去私塾,从童生一路考到状元。 状元郎炙手可热,京中权贵纷纷拉拢他联亲。 楚年有意逗他:“相府几次请你赴宴喝酒,你还不快去?” 江自流搂住楚年:“谁请都不去,为夫只会在家吃夫郎的软饭。” 楚年脸一红:“哪里软了,孩子都有两个了!” 1.善解人衣楚年x爱妻如命江自流 2.架空种田发家致富,攻受互宠,慢热,小确幸 3.节奏很慢【节奏很慢】...
三舰总指挥岑初昏迷多日,再一醒来已经到了一艘陌生的人类舰队十一舰里。 不知道为什么,原本健康的身体竟然变成了这幅病殃殃随时都会挂掉的样子,甚至他还因为身体太差穿不上外骨骼装甲而被人怀疑考核作弊。 岑初冷笑一声:“就这种简单考核?” 于是这一天,十一舰人发现舰队里忽然多出了这么一人。 他生得极美,完美精致,一来就占了棣棠榜第一的位置;他指挥极强,从无败绩,一来就成了全舰史上的首名一级指挥官。 可惜就是身体太差,病气太重,天知道哪天就会撅过去。 他的性子冷淡,压迫感太强,很少有人能靠近他。 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身边忽然多了一个形影不离的身影。 有人劝他早点远离,这人危险。 但岑初看着这人为他脱鞋穿衣,喂饭暖床,想尽办法想要留在他身边。 认真一想,这也不赖。 十一舰当届毕业的天才单兵谭栩阳名声极凶,看谁都不服,拒绝过无数优秀指挥,导致队伍指挥之位长期空置。 每每有人说起这事,单兵指挥双修的谭栩阳都会嗤笑一声:“优秀指挥?这水平还没我强呢。” 然而没过多久,众人就震惊地听说他要亲自邀请一名指挥入队,甚至不惜让出队长之位! 后来,路人小声地问谭栩阳:“谭哥,听说你现在竟然开始从良听指挥了?” 谭栩阳冷笑一声:“听指挥?他们配吗?” 路人一指岑初。 谭栩阳看着那名身子骨柔弱得不行,说没两句话就要轻咳几声,咳得眼角绯红好像自己怎么欺负他了一样的人。 他的声音卡在喉咙里,沉默了会儿,慢吞吞地改口: “听,当然得听。” 十一舰曾陷于百年困境,久久不得破。 直到终于迎来他们的神明。 他美貌而冷淡,他自信而强大,他为十一舰带来希望之光,带领十一舰所向披靡。 他是全舰捧在手里放在心上念在口里的人,也是舰内最凶最狂最难驯服的天才单兵唯一甘愿俯首的人。 他的名字,叫做岑初。 Tips: ●攻追受,后期互宠,感情线比较慢热,全文以剧情为主。 ●病美人受特别强,年龄比阿攻多两个零,多少有点儿万人迷,全文高光完全聚焦于受。攻在成长期,年下,爱拆家但很听老婆话。 ●受后期有假死情节。身体状态一路向下,到结局才会彻底解决。...
无穿、无金手指,魔道鬼修,暗黑哥特风。其实这世上本就没有鬼,有的只是比魔鬼还狠毒的人心,以及比地狱还莫测的人间。======这是一个小人物如何一步步挣扎修仙的传奇,看一柄摄魂幡如何改天灭地的故事。...
黑夜笼罩,繁星坠入人间。形形色色的‘穿越者们’来到新世界,使北大陆的哲学、科技、人文、艺术等领域都焕发出了新的别样生机。诺文战战兢兢地隐藏自己的身份,向各大教会、隐秘组织投递自己并不出色的一份简历,兢兢业业地做一个优秀的打工人。加入穿越者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