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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他在家酒馆的临街二楼坐了下来,点了两味小菜,壶花雕,看着繁华的街道,惬意地用着晚餐。
忽然,街道传来声喧闹,群人正围在处围观着什么,庞骏目力惊人,远远看去,却是“老熟人”嵩山派三人与人对峙,与他们对峙的人,好认得很,毡帽,毛皮衣服,高大黝黑,孔武有力,看就知道是北胡人。
大晋国周围,有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国家,大多数都是大晋的藩属,其中有四个最为强大的,不仅不是大晋的藩属,与大晋更是经常在边境产生冲突,分别是东瀛,南诏,西狄,北胡,除了南邵较为温和亲近中原皇朝,北胡与西狄,向都是桀骜不驯,至于东瀛,直以来都是神神秘秘的。
西狄人的鼻子通常较高,皮肤也比较白,着装也不会那么野性,所以与于凌峰他们争执的,是北胡人无误了。
只听见个北胡人,用着他那勉强可以让人听懂的华语叫着:“你们这些贱民,这三位是我们北胡今年的兀哈鲁,勇士,他们看得上你们这个小娘子,是你们的荣幸,别逼我们在大街上动手,不小心杀伤了哪个猫猫狗狗,就不好了。”
站在他的身后,是三个彪形大汉,目光赤裸裸地盯着岳思琬。
这些常年生活在大草原的男人,每天看着风吹日晒的北胡婆娘,就算再漂亮,也早就厌烦了,岳思琬是江南浙州人,有着江南女子的娇小俏丽,皮肤白嫩光滑,有着不小的新鲜感,今天被他们看到后,惊为天人,于是就想动手抢人。
然而嵩山三人,岂是任人鱼肉之辈,尤其是于凌峰,虽然岳思琬对于他来说只是个发泄性欲的工具,但是打狗也要看主人,堂堂嵩山第高手的大弟子,如果连自己的师妹都不能保护好,不说已经江河日下的岳家,就连师门那关也过不去,来二去,就打起来了。
北胡三个“兀哈鲁”,其中两人分别迎上于凌峰与孟柏,与他们缠斗起来,他们不懂中原的武学,但是天生蛮力惊人,再加上北胡的缠斗摔跤术,就算是嵩山二人也不能短时间把他们击败,至于剩余的人,则是趁此机会,攻向岳思琬。
岳思琬生来锦衣玉食,虽然拜在嵩山第高手穆奇门下,但是平时疏于练功,武功稀松平常,面对北胡的力士,自然很快就落了下风,个不留神,就被那个“兀哈鲁”抓住双手,用力带,长剑掉在地上,而整个人都被抱在怀里,时间,北胡人身上的那股酸馊的味道,弥漫在她的鼻子里,差点就把她熏晕过去。
那个“兀哈鲁”扣住岳思琬的脖子,向同伴招呼了声,剩余两人纵身跳,离开了战团,刚才说话的那个北胡人哈哈大笑:“哈哈哈,美人到手了,放心,等我们离开中原后,你们的小美人就会回来的,不过到时候不知道是个人还是两个人了。”于凌峰本来还想不那么快暴露自己的实力,但是眼见小师妹被掳,也顾不了那么多了,使出师门绝学“嵩阳剑法”攻向北胡人,但是两个兀哈鲁同时出手,挡住了他的去路。
眼看自己要深陷狼窝,岳思琬经历了昨晚之后,又再次感到绝望,忽然,道破空之声,个黑影打在了控制岳思琬那位“兀哈鲁”的手上,疼得他松开了手,接着道掌风从他的身侧刮过来,他的手推,把岳思琬推向掌风刮过来的方向,身子往后退,看向攻过来的人。
只见位翩翩少年,袭白衣,面如冠玉,嘴角含笑地正站在他对面,刚才他推出来抵挡攻击的岳思琬,正被他手搂住,枕在他的臂弯上。
此时的岳思琬已经呆住了,目光灼灼地看着这个救她下来的英俊少年,只见少年微笑着看着她,轻声问道:“姑娘,你没事吧?”岳思琬很惊讶:这不是跟我们住在同家客栈的少年吗?我还以为他只是来参加文举科考,想不到他武功竟然这么好。
英雄救美的故事岳思琬看多了,但是自己还是第次遇上,少年的那优雅模样已经深深刻在了她的心坎上,自己无论如何都想与他夕春宵,她羞红着脸,柔情似水地看着庞骏,摇摇头。
庞骏将岳思琬扶正,站在她身前,看着怒目而视的北胡人说道:“中原,尤其是天京,不是你们北胡人撒野的地方。”
“小白脸,我警告你不要多管闲事,我们的兀哈鲁拳头不长眼,敢偷袭我们,活得不耐烦了吧你。”
庞骏笑了笑,乜了眼那个说话的北胡人,说道:“我的准则是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你北胡人欺辱我中原皇朝子民,那就是我的事,既然惹事了,就不怕事,要打,在下乐意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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